个人资料
基思以法学学士班第一名的成绩毕业,随后进入牛津大学攻读民法学士学位,并当选该班级班长。.
基思专攻民事与商事法律领域,尤其擅长处理涉及刑事因素的案件。他拥有丰富的庭审及仲裁经验,常以独任律师身份出庭,并频繁处理紧急禁令救济申请。其经手的多起备受瞩目的案件中,包括成功为华懋慈善基金会辩护,使其免于因非法手段共谋伤害的指控;以及代表华润置业有限公司驱逐抗议者。.
他的执业范围涵盖公法领域,并为法定机构提供立法起草与解释方面的法律咨询。他曾代表包括中华庙宇委员会及岭南大学在内的公共机构法律团队,成功抵御司法复核程序。.
基思精通英语、普通话和粤语,同时具备法语、德语和意大利语的工作能力。.
典型案例
商业
- CMBICDHAW投资有限公司诉李磊及他人案 [2023] HKCFI 2176 – 反对因违反"除非"令而获得制裁豁免(由巴里·巴洛资深大律师领衔)
- 张侃 张坎 尚品汇(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SPH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3] HKCA 996 – 关于不当得利索赔中"地位变更抗辩"与"行政收据抗辩"适用范围的上诉,以及董事知情权归属公司的裁决(由资深大律师黄永灏领衔)
- 关于龚妮娜遗产案(诉讼费用担保) [2023] 香港法律报告第2卷第1221页(上诉法庭) – 代表华懋慈善基金会有限公司反对一项诉讼费用担保申请
- 黑大理石证券有限公司诉李彦琪案 [2023] HKCFI 1084 – 在涉及经纪协议中赔偿条款是否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审判后,成功为原告取得判决
- 陈树春及另一人诉龚彦森医生及其他人 [2023] HKCFI 840 – 成功为华懋慈善基金会有限公司抗辩,驳回其被控以非法手段共谋损害的指控
- 上海戈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中国基地集团有限公司 [2022] HKCA 1724, [2021] HKCFI 3216, [2022] HKCFI 114 – 以专属管辖条款为由抗辩中止申请 不方便法院原则 (由资深大律师黄永灏领导)
- 城堡环球有限公司诉叶大辉保罗案 [2021] HKCA 1540 – 就物业控股公司股份临时买卖协议中的弃权及免责条款原则提起的上诉(由林文辉资深大律师领衔)
- 回复:马克·盖恩投资有限公司 [2021] 4 HKC 406 (CFI) – 成功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570条取得召开股东大会的命令
- 跨国公司 (2021) – 根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规则进行的国际仲裁,涉及合资协议违约、董事失职及不公平损害索赔
- 跨国公司 (2020) – 根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规则进行的股东协议违约国际仲裁
- 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诉崇山国际有限公司 [2019] HKCFI 2466, [2018] HKCFI 2743 – 成功取得 玛蕾娃 禁令
- 郑国强诉公司注册处处长 [2019] HKCFI 984 –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765(2)条成功恢复一家公司
- 回复:何育华大卫,破产人;案名:关于何育华大卫(破产人)(第4号) [2019] 4 HKLRD 379 (CFI) —— 破产程序上诉期间中止(与杨永文合著)
民事
-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诉不详人士 [2019] HKCFI 1335 – 成功针对不明人士张贴诽谤原告的海报取得禁制令
- 张侃 张坎尚品汇(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SPH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2] 3 HKLRD 813 (DC) —— 表见代理与不当得利之审判
- 林卓廷 林卓廷 v 何冠耀 何君尧 [2020] HKCFI 3065 – 代表被告就费用命令提出上诉(与马志明共同代理)
- 禅悦有限公司诉康泰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2019] HKCFI 2049, [2019] HKCFI 2558 —— 依据《高等法院规则》(第4A章)第24号命令第7A条作出的披露令
- 严浩怡诉余建生保罗 [2019] 3 HKC 170 (CFI) – 关于违反和解协议的审判
- Geok Eng Co Ltd 诉 Hoe Hin Pak Fah Yeow Manufactory Ltd [2018] HKCFI 258 – 针对商标注册官的上诉
- 邝启明诉邝启超 (2017年12月6日,HCA 576/2014) —— 信托存在性审判(与劳伦斯·许共同审理)
刑事
- 香港特别行政区訴岑晓麟 [2020] HKDC 811, [2020] HKDC 853 —— 就2019-2020年香港抗议活动中的骚乱指控提起公诉,并成功获得首宗经审判后的定罪(与吴美美共同代理)
- 香港特别行政区訴褚耀江 [2021] HKCFI 2134 – 成功获准在判刑前保释
- 香港特别行政区诉古尔巴尼·罗伯特·C [2018] HKDC 779 – 8项使用虚假文书副本罪名获判无罪(由资深大律师Graham Harris领导辩护)
- 上市公司 – 就协议项下维持诉讼及包揽诉讼的潜在刑事责任提供法律意见(由Graham Harris SC牵头)
- 上市公司 – 就某项交易(由Graham Harris SC牵头)中涉及的内幕交易潜在刑事责任提供法律意见
- 上市公司 – 就某项交易中涉及内幕交易及共谋欺诈的潜在刑事责任提供法律意见(由Graham Harris资深大律师主导)
- 保险公司 – 就反洗钱协议及潜在法律责任提供咨询(由资深大律师格雷厄姆·哈里斯牵头)
- 基思还经常受委托在各类刑事案件中担任控辩双方的代理人。
公共法
- 黎卓贤诉张慧芳及另一人 [2025] HKCFI 2563 – 成功代表答辩人抗辩针对大学选举条例中晋升渠道限制的司法复核申请(由资深大律师吕文辉领导)
- 庞孟婷 庞孟廷诉 华侨庙宇委员会 中国寺庙委员会 [2025] HKCA 64;[2023] HKCA 381;[2022] 3 HKLRD 386 (CFI);[2019] HKCFI 1457——成功代表答辩人抗辩司法复核申请,该案涉及确定公共机构法定职责的范围(与马志明共同代理)
- 地方法定机构 – 就立法框架及法定职责与权力的范围提供建议(与马国明共同完成)
- 本地残疾人慈善机构 – 就拟议的立法修订提供建议(与马国明共同完成)
- 本地小学和中学 – 就涉及非法人团体的事宜及《教育条例》(第279章)下的事宜提供法律意见(与马志坚共同处理)
- 提供医疗服务的集团公司 – 就《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下的豁免事宜提供建议
- 本地大学 – 就……提供建议 效力 拟议国际学术项目的合法性与合规性(与马吉米合作)
- 本地大学 – 就会众拟议安排的合法性提供咨询(与马吉米共同完成)
- 物业管理服务管理局 – 就《物业管理服务(发牌及相关事宜)规例》(《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下的附属法例)提供咨询及草拟服务(与马志明共同处理)
- 香港建造商會高等教育學院诉社会工作者注册委员会 – 在上诉小组推翻了社会工作者注册委员会的决定(与马国明共同处理)
- 经纪人 – 就根据《罪犯自新条例》(第297章)及《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申请撤销定罪提供法律意见(由资深大律师Graham Harris领导)
- 基思亦定期受指示根据《精神健康条例》(第136章)第II部提出申请,并向委员会提供法律意见。.
教育背景与资格认证
- 牛津大学麦格达伦学院民法学士(BCL)班级代表
- 法学学士(荣誉学位)辅修全球法语研究(一等荣誉)(班级第一名)
- FCIArb
- 查尔斯·程纪念奖学金
- 香港大律师公会建筑法学会奖学金
- 另外12项奖学金和奖项
任命、成就与奖项
会员资格与任命
• 淫褻物品审裁处审裁员小组成员(2025年至今)
• 小额索赔法庭副审裁官(2023年)
• 社会工作者注册管理局纪律委员会小组成员(2023年至2025年)
• 国际力量举重联合会法律与立法委员会成员(2020年至今)•
香港大律师公会
- 公司法委员会成员(2022年至今)
- 香港大律师公会法律教育常设委员会成员(2022年至今)
- 香港大律师公会仲裁委员会委员(2020年至今)
- 香港大律师公会建筑法委员会成员(2019年至今)
- 香港大律师公会中国业务发展常设委员会委员(2018年至2019年)
- 香港大律师公会刑法及刑事诉讼程序委员会成员(2017年至201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