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志堅與嚴志剛剛獲重新委任為仲裁員名冊成員...
我們非常高興地宣布, 馬志明 以及 嚴康焯 剛獲深圳國際仲裁院(SCIA)及華南國際仲裁中心(香港)(SCIAHK)重新委任為仲裁員名冊成員。.
深圳國際仲裁院(SCIA)及其香港分支機構——華南國際仲裁中心(香港)(SCIAHK)的仲裁員名冊,彰顯了粵港澳大灣區推動跨境爭議解決一體化的戰略舉措。 深圳國際仲裁院成立於1983年,是中國首個納入外籍仲裁員的仲裁機構(自1984年起),而SCIAHK則於2019年成立,旨在發揮香港普通法體系的優勢。 此類任命——例如德輔律師行在近期輪值中獲選的19名成員,以及陳志偉資政太平紳士於2022年雙重掛名——凸顯出若干更廣泛的啟示:
- 強化跨司法管轄區專業能力與中立性透過納入具備深厚普通法國際仲裁經驗的香港大律師,仲裁員名冊(SCIA旗下1,541名來自114個國家的仲裁員,海外約371名;SCIAHK的彈性「非名冊」選項)成功串聯了大陸法系與普通法系傳統。 此舉確保大灣區爭議獲得更具文化與法律中立性的程序處理,有效降低涉及中國內地、香港及國際當事方案件中的偏見。.
- 透過「兩市兩機構」模式推動大灣區融合發展雙重架構利用「兩地兩中心、雙司法管轄區、雙法律體系」的優勢,採用獨立仲裁規則(內地案件適用SCIA規則;SCIAHK則採用2022年生效的UNCITRAL規則,涵蓋電子聽證與選擇性上訴機制)。此架構為大灣區貿易、科技及投資流動提供無縫仲裁服務,體現於SCIA在2022年創紀錄受理的240億元人民幣仲裁案件。.
- 改善臨時措施與強制執行的可及性香港國際仲裁中心(SCIAHK)獲納入2019年《臨時措施安排》(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確認),使香港仲裁機構得以尋求內地法院協助保全資產——此為香港機構獨有優勢。大律師的參與強化了《紐約公約》下的執行效力(SCIA裁決自1989年起獲海外承認),使該仲裁生態系統對外國投資者更具吸引力。.
- 大律師職位與專業發展機會這些角色拓展了香港大律師的職能範圍,使其從辯護延伸至裁決領域,並透過《證券及期貨條例》轄下分中心培養處理混合型爭議(如知識產權、海事、證券案件)的專業能力。此舉使他們成為中國仲裁「航空母艦」的核心力量,在深圳2020年頒布的條例下接受法定監管,確保仲裁程序的透明度與獨立性。.
- 全球仲裁競賽的戰略信號在中國仲裁改革浪潮中,這些人事任命彰顯了SCIA/SCIAHK的雄心壯志——力圖與新加坡或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等樞紐機構抗衡,在世界最大灣區經濟體中吸引多元化案件(如調解、談判促進)的同時,推動爭議解決機制的多元化發展。.
總體而言,這些舉措使大灣區的高水準仲裁民主化,在處理每年數兆港元的跨境交易時,有效提升了效率、信任度與創新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