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檔案

但新偉擔任律師已超過 25 年,直至 2017 年底,他離開服務超過 27 年的本地知名律師行,以期加入大律師行列。他當時是該律師行訴訟及爭議解決部門的合夥人,執業範圍包括刑事及民事訴訟、處理婚姻訴訟,以及與工業安全、環境保護、建築物管理、遺囑認證及知識產權法有關的事宜。.

在同一時期,當時的律師 But 先生被委任為法律領域多個委員會和小組的成員:

-香港律師會刑法及訴訟程序委員會委員(2004-2017)。
-香港律師會憲制事務及人權委員會委員(2005-2017)。
-執業律師 律師紀律審裁團成員 (2011-2017)
-上訴審裁團(建築物條例)主席(2012-2017 年)
-當值律師服務理事 (2014-2017)
-淫褻物品審裁處審裁員小組成員(2004-2010年)
-法律改革委員會(i)保釋小組委員會(1985-1988)及(ii)刑事訴訟傳聞證據小組委員會(2006-2009)成員。.

But 先生努力追求卓越,並將以執業大律師的身份繼續在法律領域服務。.

著名案件
  • 律師(香港) [1991-2017]
  • 律師(英國) [1992-]
  • 香港大學 PCLL
  • 倫敦大學學院法學碩士
  • 倫敦大學法學士
  • 華威大學文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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